
網路時代消費者更在乎的是其他人的口碑及使用評價經驗分享,
商家也可以從消費者的經驗分享中學習更多改善產品及服務方式,
好評價好口碑能大幅提高產品成交率及客戶忠誠度,
口碑的建立與傳播,曠日廢時建立不易,
做得好是應該,做不好很容易招致負評修理,
大部分的消費者,並不會主動給商家正面評價,
但只在他們想要抱怨或發洩的時候,網路成為他們宣洩最好的管道。
對於重視口碑行銷的商家來說,要如何處理網路負評呢?
特別是遇到奧客或競爭對手發表惡意負評怎麼辦?

對於不實的負面評論,許多商家第一個想法就是對負評者提告,希望法律能保障自己的名譽。
刑法第309條(公然侮辱):「公然侮辱人者,處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。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。」
刑法第310條(誹謗罪):「意圖散佈於眾,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,為誹謗罪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。散佈文字、圖畫犯前項之罪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1,000元以下罰金。對於所誹謗之事,能證明其為真實者,不罰。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,不在此限 。」
台灣法律能保護善良商家的網路名譽嗎?

XX公司委託網路行銷公司上網攻擊競爭對手YY公司,2個月內PO負面評價60筆,高等法院依違反公平交易法判3個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9萬元,XX公司另須繳罰金30萬元。民事提告求償營業損失1,200萬元,但台北地方法院以YY公司無法證明負評造成營業損失,判決XX公司免賠(惡意負評請參閱此)。
受害商家刑事判決獲勝,但造成聲譽損失1,200萬元的民事判決,
卻因為無法證明負評造成營業損失,判決免賠。
受害廠商曠日廢時耗費大量訴訟費用打贏官司後,
得不到任何的商譽及營業損失賠償,
因為台灣法律不認為商譽及口碑有實際營業價值,
而撰寫不實網路負評黑函者,不須坐牢只需罰款39萬,
台灣法律能保護善良商家的網路名譽嗎?

遇到網路負評怎麼辦?如何保障自家公司及產品的網路聲譽?除了訴訟提告之外,還可以參考下列做法:
- 先確認負面評論是否真實?自家產品或服務是否有問題?真心誠意的解決問題,道歉並與消費者和解。
- 如果客戶不願意和解,或發現是奧客或競爭對手不實留言,可要求網站管理員或版主下架該篇不實言論。
- 請專業網路行銷公司處理負評,請按此參閱好名聲行銷顧問公司負評處理服務,如需要專業諮詢意見請按此聯絡我們。
這裡整理一些相關負評案例,部分負評存在網路上已經超過10年之久,日以繼夜的傷害公司形象及業績:

而在台灣許多負評來自於競爭對手的惡性競爭,由於法律對造假的負面評價認定困難,善良商家對於假負評完全不知道該如何處理,如果您有這方面需求,歡迎按此聯絡我們。
